张凌寒:智能驾驶必须尽快立法。我国目前关于智能驾驶汽车的规定呈现以地方性立法、分散立法为主的特点,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限制到各地的立法探索,并严重滞后于当前智能驾驶汽车的发展水平。为了促进智能驾驶汽车行业有序发展,立法机关应当尽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,对智能驾驶汽车中如责任分配等重点、痛点作出初步回应,然后逐步完善,最后可以考虑出台专门的法律进行全面规制,或者考虑出台专门的人工智能法,其中专 ...